三點半我們就出發去騎馬了。這個騎馬是我在台灣寫mail先訂的,他們的回應很快呢。我們搭了廣場的計程車,大約八分鐘就可以到了,其實距離約 2.5km,走路大約30分鐘,只是這一路都是坡就是了,我當時心想,那回來就可以走下坡回來了,不過最後還是坐計程車啦。車資跳表105,不過司機說100就好啦。我們等了十分鐘小魚他們才到,原來司機還說一會兒就有車子咧,真是的,害他們等了十分鐘都沒有車才叫i幫忙叫的。


一小時250KC算是很便宜,繳完錢,把東西放在櫃子裡之後我們戴上騎馬安全帽後就到騎馬了。老闆第一先挑了Rene,果然幫她排了最瘦的馬,我們在想那匹馬應該很開心,因為除小孩外,也只有這種超瘦的東方女生才能遛馬了。

這是我繼雪梨、紐西蘭第三次騎馬了,不過我真應該選兩小時的,因為一個小時的風景沒有我想的好,不過走在森林裡也有不同風情啦。我的馬除了愛吃外,還喜歡“超馬”終於到最後時把握機會超了兩匹馬。不過雖然只騎一小時,但還是會累啊。我們回到舊城才五點半,反正沒事,我們就去吃飯了。
今天吃的餐廳是位於河畔(就是我們masna的前一條巷子),餐廳是U dwau maryivltava,主要是賣bohemia feast。其實說老實話,我真的搞不懂何謂波西米亞。

來到店家時,餐廳全都是人,我們還在旁邊坐了一下,附近的外國人還和我們say hello。耶,沒想到等到的是河畔的桌子耶,真開心,坐在河畔感覺還真好,也發現中午我們小聊的女士及她朋友也在餐廳吃飯呢。那些鴨子還會沒事上岸走路,真可愛呢。服務生說16、17世紀,這裡的人是不吃牛肉的,所以bohemia餐只有雞肉、雉雞及兔肉還有鱒魚,我們點了雉雞及兔肉,另外點了雞肉類的菜,那個雞肉菜竟然是三支雞腿,很神奇咧,那個雉雞我嚐了一口,覺得肉味比較重,還是別試了。兔,嗯,別想叫我吃了。這個年輕男服務生人很好,還來問我們要不要試試一種蜂蜜酒,有冰也有熱,我們點了一杯,他可能覺得我們點太少了,一付好像不夠咧。結果酒來了之後,oh my goodness,這個像感冒糖漿啦,結果五個人努力喝竟然只喝了1/5,可證明我們不是小氣喔。當他來收菜並問我好不好時,我忍不住說too strong for us 他只能笑笑了,這餐我們也多給了10%的服務費,因為他的態度還真的挺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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